功能

回收站

软删除、恢复和永久清除条目。

垃圾箱会在自动清除之前将已删除的条目保留一段可配置的时间(默认值:30 天)。您可以恢复永久删除每个条目。

访问:侧边栏 → 垃圾箱 (/trash)。

删除一个条目

打开条目或在保管库列表中选择它

单击“删除”(垃圾桶图标或上下文菜单)

删除条目按钮

Delete entry button

在对话框中确认 — 该条目移至 垃圾箱(软删除)

它不再出现在主保管库中,但仍然可以恢复

管理垃圾

打开垃圾箱

侧边栏 → 垃圾箱

侧边栏导航

Sidebar navigation

垃圾清单

Trash list

恢复条目

单击条目旁边的 恢复 - 它会重新出现在保管库中的原始位置

恢复按钮

Restore button

永久删除

单击 永久删除 → 确认 — 条目不可恢复

永久删除确认

Permanent delete confirmation

批量操作

恢复全部清空垃圾箱(永久删除所有内容)- 需要双重确认

清空/恢复所有动作

Empty / restore all actions

自动保留

环境

设置→安全中配置保留(天)。在此期限之后,垃圾边界将被自动清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