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能

垃圾桶

軟體刪除、復原和永久清除條目。

垃圾箱會在自動清除之前將已刪除的項目保留一段可配置的時間(預設值:30 天)。您可以恢復永久刪除每個條目。

訪問:側邊欄 → 垃圾箱 (/trash)。

刪除一個條目

打開條目或在保管庫清單中選擇它

點擊“刪除”(垃圾桶圖示或上下文選單)

刪除條目按鈕

Delete entry button

在對話方塊中確認 — 該項目移至 垃圾箱(軟刪除)

它不再出現在主保管庫中,但仍然可以恢復

管理垃圾

打開垃圾箱

側邊欄 → 垃圾箱

側邊欄導航

Sidebar navigation

垃圾清單

Trash list

恢復條目

點擊條目旁邊的 恢復 - 它會重新出現在保管庫中的原始位置

恢復按鈕

Restore button

永久刪除

按一下 永久刪除 → 確認 — 條目不可恢復

永久刪除確認

Permanent delete confirmation

批次操作

恢復全部清空垃圾箱(永久刪除所有內容)- 需要雙重確認

清空/恢復所有動作

Empty / restore all actions

自動保留

環境

設定→安全性中配置保留(天)。在此期限之後,垃圾邊界將自動清除。